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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编办强化事业单位督查助推机构编制事项落地生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强化我市机构编制事项监督管理,7月中旬,鄂尔多斯市委编办开展机构编制事项督查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落地生效。

精心谋划,严密布置抽查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对旗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暨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明确督查时间、范围、方式、重点等内容。成立由主任、副主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任成员的专项督查组,在全市5个旗区进行抽查,抽查范围涵盖了27事业单位、3个经济开发区以及8个乡镇(街道)。

高标推进,严肃开展监督检查。按计划深入各单位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对照各单位“三定”规定、工资发放报表、机构编制证,检查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规范悬挂牌匾、不规范设置内设机构等问题;将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等工作相结合,对旗区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强力规范,严格要求整改提高。检查中发现,大多数旗区严格履行“三定”规定、履行职能职责、落实机构编制相关事项、工作成效显著。但个别旗区仍存在“小弱散”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方面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已现场督促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均已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同时,在监督检查中同步强化机构编制理论宣传,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意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撰稿:白玉 审核:奥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