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乌审旗通过“五个明确”,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工作,有效保护了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一是摸清底数,明确注销数量。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对全旗登记在册的148家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因整合、撤销、解散等应办而未办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数量,并逐一核实掌握应注销单位的人员编制、财务资产等具体情况,分析其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原因,逐一登记造册。
二是预先告知,明确办理时限。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旗委编委会撤销、调整事业单位有关发文,及时向作出调整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通知书》,督促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明确注销流程。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多年未运作、职能弱化、历史遗留问题等实际情况,旗委编办积极与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注销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强化流程指导和政策解读,共同研究解决对策,详细说明办理注销登记的原因、操作流程、所需材料等事项,便于相关单位理解和操作,确保注销登记顺利进行。
四是严格把关,明确审核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严格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流程,把好注销材料审查关,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对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算材料进行重点审核,对材料不规范或不齐全的,通知补正后再予办理。
五是加强监管,明确联合惩戒机制。对未按规定及时申请注销登记的,旗委编办暂缓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补办的,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列入异常信息管理。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终止事业单位法人行为。
截至目前,乌审旗已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程序为10家事业单位法人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