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硬件建设,建好网络管理平台。投入资金30多万元,铺设专用电子政务内网,购置密码机、扫描仪、打印机、机要电脑、路由器等机要设备,配备“三铁一器”建成专用机房,指定2名专职工作人员,实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专网、专机、专用。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四清三对应”。坚持“有变必改”的原则,及时更新各单位人员基本信息,按照“三定”规定对机构性质、规格、主要职责、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有人员和实有领导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人员身份和使用编制性质相对应。
三是健全约束机制,规范实名制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空编进人”、“编财挂钩”等制度,建立用编审核机制,严格以机构编制部门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领导职数为基础录用人员、选配干部。建立实名制管理信息和工资核定与统发、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等信息比对机制,对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不得办理人员列编注册和工资核拨与统发等手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综合约束机制。
四是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年采取单位集中报送,组织人社部门联合确认,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审批的方式,对全旗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校验功能进行自查,确保机构的沿革、设置、撤并、更名,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调整,人员的录用、选配等信息全面准确、有据可查。
五是注重统计分析运用,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性。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定期不定期进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财政供养人员等情况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反映数据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研究各项数据增减变化原因,在数据分析中找问题、找对策,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数据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