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审核,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从严审批、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形式,针对旗内及跨旗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分别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由旗委编办前置审核,确保工作调动人员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可查,严格按照入口管理原则,提交专题会议研究。
二是加强沟通,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为保证人员信息的准确及时性,旗委编办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社管理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无缝衔接。
三是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工作难题。针对部分部门职能交叉、人才紧缺以及因人员编制少等问题,深入旗直相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座谈讨论等形式,明确需求,因地制宜提出解决方案,提升工作效率。
四是改进作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以部门每周四集中学习为契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上级政策精神,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规范业务流程,有效提升工作执行力,坚决杜绝“庸、懒、散、拖”现象,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一流编制干部队伍。
五是跟踪问效,规范机构编制监督监察机制。充分利用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和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对严控机构编制总量,规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机构编制审批、备案程序以及用编进人计划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掌握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动情况,加强信息数据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畅高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撰稿人:陈红艳
核稿领导:郝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