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编制资源,提高编制统筹使用效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围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采取“基本编制+附加编制+周转编制”相结合的配置模式,形成了“全旗一体、余缺调剂、人编互动、精准投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
一是统一城乡标准,足额核定基本编制。在市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以旗教育年度统计报表学生数和班级数为基数,采取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重新核定全旗16所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用生师比计算基本编制的,按照学生数与教职工编制数之比的标准核定:小学19:1、初中13.5:1、高中12.5:1、特殊教育3:1。以班为单位计算基本编制的,按照每班教职工编制数与班级数之比的标准核定:小学2.4:1、初中3.7:1、高中4.5:1、特殊教育5:1。同时,根据全旗中小学布局和生源变化情况,每学年适时对各中小学基本编制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结合教学实际,按需增核附加编制。根据全旗各中小学教学任务和现有教职工实际情况,对蒙古语授课和加授蒙古语文(含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班级)授课、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班主任工作计入授课时间的,区分基层学校、镇区学校、蒙古语授课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不同情况,经旗委编委会研究,按照基本编制5%、10%、20%的比例,为部分中小学核定附加编制。
三是实行旗域统筹,多元配置周转编制。统筹中小学待分配编制和各中小学空余编制,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采取“旗域统筹、保障急需、用后返还、动态流转”的办法,由旗委编委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有计划地向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中小学定向定量投放,切实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在使用上重点突出“四个保障”,即保障现有中小学教职工、引进紧缺急需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教师和择优解决编外教师、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编制需求。建立“退一减一”回收机制,对使用周转池编制的中小学,待教师自然减员或出现空编时,及时将周转池内人员流转至相应中小学,收回其使用的周转池编制,改为占用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使周转池编制不断循环利用,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回收机制。
撰稿人: 张振江 审核人:李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