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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三举措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期间登记监管服务工作

 试点工作期间登记监管服务工作

 

为保障全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期间登记监管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充分把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监管服务工作。

一是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印章管理。根据《全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旗委编办建立法人登记工作台账,提前梳理明确哪些单位需要设立,哪些单位需要变更和注销改革期间,事业单位调整变化的,坚持“先注销后登记、不留法律风险”的原则做好事业单位过渡期间印章收缴和备案工作。

二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年报和换证。根据全旗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事业单位调整变化情况,对新组建、调整、撤销的事业单位严格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对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待“定”规定批复后再办理设立登记手续,申请登记前应先行做好原整合、撤销事业单位的注销登记工作;举办单位被撤销的事业单位,由新组建的举办单位或代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或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是配套跟进事业单位精细化管与服务。立足事业单位改革后管理需要,全面优化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与服务机制,法人登记流程全部上传至“乌审旗机构编制网”相关下载模块,办事单位轻点鼠标即可查询使用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监管,根据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变化,重新梳理业务范围清单,重塑业务事项类别,编制公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全流程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机制。

 

撰稿人: 满达日娃 审核人:张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