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坚持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通过专题授课、集中学习、交流研讨、重点内容测试等方式,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对现行有效的机构编制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内容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业务精、服务优”的机构编制队伍。同时,通过发放《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册,在微信公众号和机构编制门户网发布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宣传普及力度,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机构编制工作氛围。
二是规范管理流程,夯实机构编制工作基础。制定《旗委编委工作规则》《旗委编办工作细则》及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程序、空编进人等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并公开机构编制办理流程图,对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及时限、审批权限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对实名制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对机构、编制、人员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单位,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准确。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将各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数等各项基本数据逐项进行统计,并按季度向旗委编委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参考。
三是强化管理方式创新,释放机构编制资源潜力。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工作,加大编制统筹调配使用力度,采取连人带编调整、空编调剂等方式,将超出实际需要的编制及人员调整至亟需加强的部门。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在编制“周转池”制度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制定出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等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传统编制管理存在的编制资源固化问题,充分发挥编制资源在服务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增强招才引才吸引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评估、第二次全旗机构编制大核查、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采取会议座谈、实地查看、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旗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自设机构、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问效,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暂停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撰稿人: 李慧廷
审核人: 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