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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坚持三个原则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

 


    为
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东胜区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注重对机构编制制度的宣传、培训和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工作,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定化。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为全面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东胜区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培训、制度和流程的建设,提升东胜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教育。《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分别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区委编委会及各单位学习培训计划,同时向各行政事业单位发放《条例》,确保东胜区领导干部能扎实地掌握《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着力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结合《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编委和编办的职责分工。三是严格规范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程序。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能,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编制事项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凡是涉及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动议、评估、论证等程序执行,着力提升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的精准性。东胜区全面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机构编制部门严格审核,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的质量。一是把好认识关,做好安排部署。机构编制部门在每年年初印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报告主体内容时间要求,并制定报告参考模板,确保各单位报送的内容不漏项、不缺项。二是把好责任关,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条例》,各部门(单位)是实施本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年度报告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报送三是把好审核关,提高报告质量。区委编办安排专人与报送部门(单位)保持全程沟通对接,对涉及重点领域改革的部分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全面提高报告的精准度。

强化成果应用注重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一是注重工作实效,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全面了解掌握重点领域改革后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职责任务履行或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将报告情况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参考,推动部门优化履职,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二是采纳合理意见,改进工作方法。根据各部门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强化调查研究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实效三是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机构编制报告资料规范留存。安排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年度报告档案整理工作,从上级文件、本级文件、部门报送文件等情况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确保资料类别清晰、资料完整,方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撰稿:李林旺  审核:王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