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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鄂尔多斯市委编办充分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掌握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切实提升对核查工作的重视程度,科学审慎报告核查数据,确保数据填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圆满完成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迅速启动,精密部署。在自治区党委编委作出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部署后,鄂尔多斯市委编办迅速行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自身实际,精细拟订了《鄂尔多斯市开展第二次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编委会审议后印发,对机构编制核查的范围、内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明确。

二是加强领导,部门协作经市编办提出建议,市编委领导签批同意,成立了鄂尔多斯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和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核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折喜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和市委编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和社保局组成。市委编办制定数据比对工作方案,明确比对方式、采用结果、后续整改等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核查工作的指导,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三是安排细致,严密实施按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由市委编办牵头重点完成了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程序、核查重点内容等基础准备工作,及时起草了各类流程规章,明确了核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分工,为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第二阶段由市核查领导小组督导各旗区和市直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完成了单位自查、统一公示、部门汇总、按时上报等工作。各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数据完成了五部门数据比对和问题整改后,数据报表一式七份,分别报送同级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社保等部门备案留存。第三阶段重点完成实地核实和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规范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采取集中对帐或现场查验的方式,查看机构编制和人员批复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报表、参保资料等,与核查数据进行验证,现场反馈存在问题等。

四是立足整改,规范管理。针对全市机构编制核查中发现的各类存在问题,市旗两级编委办公室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其中:实名制人员信息不一致问题在编制、组织、人社三部门数据比对中得到统一和完善;财政、社保人员缺失信息在五部门数据比对中全部找到了原因并及时整改;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类长期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各旗区的编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撰稿:阿如恒 奇军 马瑙

审核把关领导: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