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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委编办三措施强化事业单位印章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切实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乌审旗委编办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事业单位印章刻制、收缴和印迹备案等工作,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能。

一是全面梳理建立台账。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认真梳理,掌握全旗新设立或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使用《事业单位印章印迹备案表》《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凭证》《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事业单位使用封存印章申请表》,详细记录了各事业单位新设立、变更、注销、印章收缴等事项,做到有案可查。

二是严格把关规范流程。把好印章刻制关,在进行法人设立登记时,明确告知其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刻制地方刻章,印章刻制后到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印迹备案;把好印章收缴关,在进行法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时,收缴事业单位印章,出具《事业单位收缴印章凭证》;把好印章使用关,在封存期间使用印章要填写《事业单位使用封存印章申请表》,经批准方可在事业单位管理机关当场使用,并留存所盖材料复印件。

三是完善封存印章档案。以年度为单位,对已收缴的印章,注明印章名称、收缴时间等信息,同时完善《事业单位印章收缴登记表》,集中进行封装,在整理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时,将事业单位印迹备案表、上缴印章材料编入档案,实现印章档案的完整收集和有效管理,做到印章管理全流程可追溯。

                                  

撰稿人: 满达日娃

审核人: 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