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办事流程。依据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机构编制工作环节相关规定,编制精细化流程化工作导则,制定机构编制各类业务工作流程图,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细化,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程序规范、流程顺畅、服务高效。
二是加强评估把关。就拟调整事项同申请部门(单位)充分沟通联系,在正式报送申请文件前,严格把关部门(单位)请示及自评报告初稿,分析研判申请事项符合政策法规情况、申请必要性及管理规范性情况,与评估对象充分交换意见,形成最终评估结果。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于具备各项指标要求的,经申请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后进入正式申请程序;对于不予受理事项,终止审核审批程序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加强对机构编制批复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批复事项落地落实。(撰稿:史琴 审核:李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