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优化执政体系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伊金霍洛旗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伊金霍洛旗机构改革方案》《伊金霍洛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伊金霍洛旗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等,组织召开伊金霍洛旗机构改革推进会,对机构改革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对有关工作要求、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和培训,确保机构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三定”规定制定沟通会,根据《中央编办关于细化落实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创新性地在“三定”规定中写入了关于细化落实的单独条款,探索在各镇和部分单位试点开展“小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助力构建简约高效、多跨协同、运行顺畅的履职体系。
(二)聚焦优化基层管理体制,夯实治理根基
伊金霍洛旗委编办制定印发《伊金霍洛旗镇编制调整方案》,在自治区的测算标准上,根据流动人口和经济总量、产业园区和企业体量、民族维稳和移民搬迁等因素,对各镇编制进行统筹调整。调整后,各镇编制规模与自治区测算标准增幅不超过10%,降幅不超过35%。制定印发《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镇“编制周转池”的通知》,明确周转池编制的使用范围、使用原则和使用程序。
(三)聚焦厘清权责边界,健全执法机制
为有效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经旗人民政府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伊金霍洛旗镇职责事项清单》和《伊金霍洛旗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两项清单在党的建设、城乡建设、经济发展、平安法治、民生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厘清了旗职能部门与镇的职责边界,赋权事项较2019年减少了54项,权责清单事项平均缩减了约59%。
(四)聚焦优化协同高效,加强跟踪问效
修订《旗委编委工作规则》和《旗委编办工作细则》,细化编委和编办的主要职责、会议制度,突出编办的政策研究职能和监督检查职责,明确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完成旗委社会工作部等6个部门的机构挂牌、印章启用等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旗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挂牌工作的通知》,结合机构改革,各镇、各部门单位对自设机构、乱挂错挂和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进一步清理规范。
(五)聚焦统筹民生与服务,持续优编强才
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通过精简整合事业单位、让缺编单位从在编人员中调剂等方式,为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单位核增事业编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在用编进人全流程中的基础性和前置性作用,制定印发《伊金霍洛旗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旗机构编制审理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加强全旗各部门单位的空编管理与调剂使用,努力打破一些领导干部的编制资源“单位所有”和“一定终身”的错误观念。坚持“活水”思维,积极协调报批人才引进和跨地区人员调动用编手续,保证人才既能“引进来”也能“走出去”。
撰稿:王 璐 王 宇 审核:宝赫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