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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委编办“三举措”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杭锦旗委编办坚持“三举措”,全面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促进了事业单位规范健康运行。

一、主动查抓源头,营造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浓厚氛围。及时发布《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编制《年度报告工作流程》,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明确年度报告要求、填报内容及时间节点,大力提升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认识水平,为做好年度报告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细节查抓规范,促进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由事业单位对报告事项有无遗漏、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做好单位自审;二是由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是否正常,做好内容审查;三是由事业登记管理局对填写是否规范真实、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做好格式审查,对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的线上退回,提出修改意见,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同时,审核人员实行AB岗责任制,即时答疑,每周通报年度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年度报告工作如期完成。 

事后查抓监管,确保年度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实行“事中+事后”双重监管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全旗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进行全覆盖抽查,对存在问题单位建立《年度报告抽查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圆满完成全旗111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撰稿:刘慧芳 万星 审核:欧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