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优质服务,由“被动”转“主动”。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各涉改单位及时做好登记,全面梳理新组建、变更和撤销机构,详细统计登记现状,点对点下发专项通知,明确登记工作要求,划定时间节点,安排专人集中统一完成登记工作,确保底数清、业务明、数据新。针对部分单位多次咨询后还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主动上门调研,一对一开展指导,帮助理清问题症结,找准解决方法,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规范审核程序,由“线下”转“线上”。根据登记规定和机构变化建立全旗各事业单位动态登记任务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发现有未按时登记或登记不规范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黑白名单,通过及时沟通指导,完善登记工作。优化网站后台审核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规范的即时办结;对申报材料不合规范的即时沟通,打回重新申报;对单位有紧急需求,申报材料又存在个别内容欠缺,但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实行“容缺办理”,推动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强化长效监管,由“事后”转“全程”。一是事前核查。对申请单位资格先进行初步预审,发现有年度报告存在问题、被相关部门查处或被投诉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的,下发通知,进行实地核查。二是事中监督。适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工作,对事业单位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三是事后追踪。定期开展专项监管“回头看”,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单位运行情况,建立问题台帐,限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督查,推动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撰稿人:高欢、万星
审核人:欧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