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机构设置,凝聚执法合力。构建权责统一的林草执法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林草执法体制机制。旗级层面,在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林草执法中队,专责林草执法工作。苏木镇层面,在各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加挂林草工作站牌子,配合苏木镇综合执法队开展林草执法辅助性工作,进一步压实林草执法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执法新格局。
建强专业队伍,夯实人才支撑。大力保障执法队伍用编需求,积极配合开展林草执法人员专场招收,重点招收具备法律基础和林草知识的专业人才,为执法工作注入专业力量,持续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同时,拓宽专业人才引进渠道,面向森林培育、草业科学等专业领域精准引才,为切实履行林草资源保护、监管和执法职责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履职效能。旗级层面,制定完善护林(草)员管理制度,对护林(草)员开展系统性岗位培训、常态化业务指导和全过程监督检查。在苏木镇层面,各苏木镇依托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护林(草)员履职情况、技能水平及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实现以考促干、以评提效。
撰稿人: 郝瑞芳 审核人: 乔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