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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梳理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部门职能职责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关系,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拟对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进行梳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梳理的原则。各部门要对照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部门权责清单、上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等,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梳理。

二是仅对职责进行梳理的原则。本次职责梳理工作仅限于部门主要职责和科室职责,内设机构数、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保持现状。

三是重点单位实地调研的原则。对于职责变化较大、情况较复杂的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实地了解部门的履职情况。

二、范围对象

2016年先行开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统计局3个部门的基础上,今年将对剩余的37个政府部门进行梳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原则”的有关要求,对本部门“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批准文件中的表述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归类填入《各部门职责梳理调查表》并积极与法制部门沟通,确保各项职能职责合理合法。

(二)在填报中,同时要注意与上级对口部门的“三定”规定相衔接,保证职责上下贯通、履职顺畅;二是注意与本部门现有“三定”等内容相衔接,确保不重不漏;三是与工作定位相衔接,确保各部门工作职责不缺位、越位,确保不出现与其他部门工作职责交叉重叠的情况。

(三)内设机构职责是部门主要职责的分解,要在部门主要职责范围内对内设机构职责进行梳理和调整完善;要做到内设机构间职责界定清晰、不交叉重叠。

四、其它事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责梳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职责梳理调查表》要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7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及具体依据报市编办。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请作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需要本文件及表格的电子版请到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网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办公室:党政大楼A302室,联系电话:8588685,电子邮箱:jiguan8685@163.com

附件:各部门职责梳理调查表1-6

 

                                                   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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