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编办、公安局,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范印章刻制、收缴、封存、销毁、备案等工作,保障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现将《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15年12月11日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保护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印章,指事业单位名称印章和财务专用印章。
第四条 事业单位印章的规格、式样由公安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制作。
第五条 印章所刊的单位名称,应与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一致。
第六条 事业单位刻制印章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报,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方能刻制印章。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刻制名称印章和财务专用印章。
第七条 事业单位刻制印章须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后,到公安机关许可的公章刻制单位刻制。
(一)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二)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刻制申请表》(见附件1);
(三)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印章核准、变更、收缴、封存、备案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印章准刻、销毁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 事业单位印章损坏或遗失,应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印章作废或遗失声明。之后持作废或遗失声明,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重新申请刻制印章。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事业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或因损毁、遗失等原因,新刻或重刻印章的,应在印章刻制之日起10日内,携带公安机关核准的《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准刻申请表》,并填写《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印迹备案表》(见附件2),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办理法人名称变更登记时,应当将原单位印章密封后送交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办理法人注销登记时,应当将单位印章密封后送交登记管理机关。逾期不上缴印章,造成后果的,由举办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出具《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凭证》(见附件3),当场鉴定封存印章。无法收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废止公告。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后,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原单位印章的,在上交印章时填写《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见附件4),办理封存手续。封存期限自批准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或注销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因特殊情况需续存印章的,填写《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续存申请表》(见附件5),续存期限自办理续存手续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封存期结束后,事业单位如未重新提出续存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填写《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移交表》(见附件6),将封存印章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销毁。续存期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填写《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移交表》,将续存印章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销毁。
第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封存的事业单位印章应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封存印章。事业单位如需使用封存印章,填写《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使用封存(续存)印章申请表》(见附件7),经批准后在登记管理机关当场使用,并留存所盖材料复印件,用后重新封存。封存印章不得以任何原因外借使用。封存印章的使用,仅限于原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登记核准之日前的未结事项,不得用于新事项。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未经核准私自刻制印章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出租、出借印章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保管人、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印章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刻制申请表
2.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印迹备案表
3.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凭证
4.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
5.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续存申请表
6.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移交表
7.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使用封存(续存)印章申请表
附件1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刻制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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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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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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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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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原因:单位新设立□ 单位更名□ 单位增挂牌子□ 单位合并□ 原印章损坏□ 原印章丢失□ 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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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印章名称 |
原印章编码 |
拟刻印章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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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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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财务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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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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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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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印章遗失的,应附遗失声明。 2.此表一式两份,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各一份。背面复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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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印迹备案表
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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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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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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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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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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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印 章 印 迹 |
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名章 |
财务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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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启用时间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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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凭证(存根)
〔 〕号
我局于 年 月 日因注销登记( )/单位名称变更( )/其他( ) ,收缴你单位印章 枚,印迹如下:
单位公章 枚 |
单位财务章 枚 |
事业单位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登记管理机关经办人签字:
……………………………………………骑缝章………………………………………………………
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凭证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缴你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 份、副本
份,单位印章 枚,印迹如下:
单位公章 枚 |
单位财务章 枚 |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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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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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封存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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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封存印章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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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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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 时限 |
以上印章封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封存期满后,单位如未重新提出续存申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移交公安机关销毁所封存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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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举办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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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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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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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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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续存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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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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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续存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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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续存印章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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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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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存 时限 |
以上印章续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续存期满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移交公安机关销毁所续存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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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举办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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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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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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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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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印章移交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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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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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理由 |
因封存( )续存( )期满,共需销毁印章 枚,具体名称见印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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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移交印章印迹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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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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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登记管理机关经办人签字:
公安机关经办人签字: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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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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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使用封存(续存)印章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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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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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封存(续存)印章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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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封存(续存)印章印迹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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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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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举办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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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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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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