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统筹部署。做好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抓手,也是做好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南针”。一是依据相关实施办法具体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强化主体责任,并由专人负责,确保报告内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二是对照实名制信息系统,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报告范围,做到单位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全覆盖。
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对照上一年度相关通知,进一步细化报告内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依托报送时间,认真梳理上年度机构编制具体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用心撰写编制报告,做到客观真实、简洁明了。把好审核关,及时比对报告内容与实名制系统数据,防止错报、漏报;守住保密关,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证数据安全。
梳理总结、提质增效。对所有报告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汇总。一是通过各单位报告内容了解掌握全旗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情况、机构编制党内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执行“三定”规定等情况,为机构改革夯实基础;二是通过报送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总结共性问题,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三是通过收集意见建议,认真记录、深入研究,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保障机构编制报告实效,更好激发工作活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撰 稿 人:刘晓敏
核稿领导:张海峰
单 位: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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