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6日至12月27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办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9日旗委第三巡察组项向我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查反馈的3各方面2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列入单位集中学习计划,目前已在编办重要会议上学习“第一议题”11次。二是以编办集中学习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对“第一议题”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提升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三是进一步细化了支部学习计划,在第6次集中学习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全面系统的回头学习。
2.针对学习未能与业务工作融通一体推进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对业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对业务室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在第7次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及2025年2月20日自治区组织召开的“全区全面推开苏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巩固。三是组织召开了节后专题调度会,对各镇清单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各镇清单编制工作全面复工。四是加紧推进新一轮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各镇以编办为阵地,集中进行清单草稿的梳理与比对工作,城川镇职责清单草稿已形成并报市委编办审核,其他镇职责清单草稿基本形成。
3.针对学习“打折扣”问题。一是对党建信息室安排学习“打折扣”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了2025年支部学习计划(第一季度),3月18日结合党风廉政专题学习部署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理解进一步加深。三是结合3月26日集中学习会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题自测,全面检验了全体干部学习成果,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
4.针对超编进人问题。一是对现有超编人员建立了工作台账,印发了《鄂托克前旗消化解决超编人员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对超编人员进行逐步消化整改。二是积极对接组织部门,继续加强对接沟通,进一步强化了在领导干部配备编制预审上的协调配合。
5.针对指导机构编制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室的指导机构编制工作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向存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上海庙镇和昂素镇下发了工作提醒函,责令限期整改,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对发现问题建立了台账,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踪督办,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将本年度开展1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纳入2025年编办工作任务,已印发《鄂托克前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五是继续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强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案件查处和问责,按照每年1次抽查的方式,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6.针对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室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向存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能源局和审计局发送了工作提醒函,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三是能源局干部退休后已及时调整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空余编制用于超编人员补录。四是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续回访确认,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五是结合集中学习会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旗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管理的通知》进行了学习,并要求业务室及域名中心加强编制预审管理,坚决杜绝超编进人。
7.针对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业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通报了情况,进行了教育提醒。二是对印发存在错误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正并重新印发。三是以“以老带新”“穿帮带”的方式,对相关工作人员强调了文字工作的严谨性与重要性,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长期日常培训。四是建立了逐级审批责任制,履行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文件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8.针对改革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一是经十届旗委第10次编委会会议重新对林草执法体制进行调整。将林草执法职能并入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旗林草局委托,行使林草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在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林草执法中队,并保持林草执法队伍相对独立运行,专门负责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2名。林草执法中队业务接受旗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人员管理实行旗林业和草原局为主、旗农牧和水利局为辅的双重管理模式。二是经旗委编办2025年第1次室务会研究并报请旗委编委同意为林草执法中队增核事业编制10名,调整后,林草执法中队事业编制22名。三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再一次发到各股室,并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明确的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基本环节。要求各股室对拟动议的机构编制事项扎实做好前期调研和评估论证,确保“改革翻烧饼”的问题不再发生。四是明确要求了监督检查室做好机构改革后续的跟踪问效工作,适时对改革事项进行调研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理顺运行体制机制。
9.针对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已向旗委社工部发送工作提醒函,旗民政局应移交旗委社工部的工作目前已全部移交,2024年10月15日已完成社工薪酬及“五险一金”预算编制工作,已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纳入2025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已于2025年1月8日对6个涉改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0.针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将此事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学习,并提醒教育了相关人员。二是召开了保密专题会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组织观看了保密警示教育片1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保密局组织的2025年保密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三是与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四是定期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备案,填写了备案表,留存了档案。五是计划每半年邀请保密机要部门业务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单位内部自查,定期对单位保密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和提前预防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针对统筹谋划不到位问题。一是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相关情况,提醒各股室谋划工作过程中做好可行性研判。二是组织传达学习了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事业单位改革前期调研工作。
12.针对“三定”方案更新不及时问题。经积极对接市委编办,将比照市级学校,对我旗中小学“三定”规定进行修订。一是已组织对全旗3所中学、8所小学、1所职业中学,“三定”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经旗委编办2025年第1次室务会审核通过,待提请旗委编委会会议通过后印发执行。二是做好“三定”规定印发后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中小学按照“三定”规定规范履职。
13.针对事业单位法人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对业务室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更新不及时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昂素镇综合执法队已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系统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旗发改委因未配备新任领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暂未变更法人信息,已作出情况说明。三是3月底已结束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已完成对全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规范。四是将机构编制业务的相关文件发送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手中,确保法人登记工作及时办理,促进了信息共享。
14.针对应注销的单位未注销问题。一是对业务室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更新不及时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原大数据中心已于2025年2月28日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系统中完成法人注销登记。三是3月底已结束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已完成对全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规范。四是将机构编制业务的相关文件发送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手中,确保法人登记工作及时办理,促进了信息共享。
15.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第6次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鄂托克前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细则》《旗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三是要求财务人员对编办内控制度进行了自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四是将采取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单位内部自查的方式,按照“一年至少一次”的频率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6.针对违规租赁公务用车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综合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在单位内部会议上通报了超排量租车问题的具体情况。二是综合室负责人对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重新学习。三是综合室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要求日后报销程序要按照相关规定写好备注,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
17.针对“过紧日子”思想未树立问题。一是1月9日,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就“未做到精打细算、控制支出”问题进行了表态,要求了相关工作人员把好“经费支出”关。二是3月26日,召开了旗委编办2025年第8次集中学习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部署、再要求。三是将2025年各项预算项目进行了细化分解,经征求各股室意见后,列入了编办室务会议研究后上报财政。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为问题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刻检视剖析,列出了整改措施。二是在2025年第7次集中学习上传达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中学习时强调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和《全市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监督贯通协调工作调度会》等内容,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以及旗纪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按要求开展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2024年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四是领导班子成员按照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要求述职述廉。
19.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二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会前,旗委编办发出了《关于征求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的函》,充分征求了各镇、各部门的意见。四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过程邀请督导组和派驻纪检组现场进行了监督指导。会后,形成了《旗委编办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旗委十届第七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报告》并向旗委组织部报送。
20.针对调研成果转化慢问题。一是对业务室调研成果转化慢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就《鄂托克前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后续的推动落实下发了工作提醒,对相关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三是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机构编制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任务,鼓励干部开展实地调研,年内形成调研报告,积极促进成果转化,确保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具体实践。
21.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将“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作为班子对照检查问题,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检视剖析,并明确了整改方向。二是已对旗委编办内设机构业务室和党建信息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配备。
22.针对未按流程发展党员问题。一是对党建信息室未按流程发展党员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已与旗委组织部对接,将相关问题进行了纠正整改。三是已配备党建信息室负责人。四是派党务工作者参与党务工作业务提升培训班,切实提高个人业务水平,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打好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62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