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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三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公务用车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着力解决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日,旗委编办、旗公车管理办、旗财政局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深入开展全旗公务用车督查工作。

     一是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公务用车督查工作,明确督查工作重点、方式、时间、内容、程序以及督查档案等有关事宜,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推动、早落实。提前下发督查通知,告知督查程序和相关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疑难解答。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对被督查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形成意见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核查。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摸清被督查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场填写《杭锦旗公务用车督查事项清单》,由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签字盖章,确保内容核查全面、问题查找精准、督查结果有效。


    三是资源共享,有效应用。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共享被督查单位公务用车基本信息、存在问题,确保三部门所掌握信息同步、一致。定期组织召开公务用车督查工作推进会,共同探讨、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为下一步顺利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