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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委编办强化苏木镇 机构编制保障 助推基层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杭锦旗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意见》,立足全旗苏木镇实际,在健全工作机构、优化职能职责、理顺旗镇关系、科学匹配编制、创新工作模式等方面全面发力,强力推动苏木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机构,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一是健全完善机构设置。全面整合苏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党风廉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乡村振兴、社会事务等行政事业职能职责,设置6个机关办公室和3个事业单位,形成职能清晰、机构健全、系统完备、保障有序的基层治理机构格局。二是动态调整巩固成果。调整旗公安派出所机构规格并印发“三定”规定,规范7个司法所机构名称,增设1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统一规范基层执法机构执法档案、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设备等,基层执法和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三是优化窗口运行机制。实施“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服务模式,强化旗直部门与苏木镇之间的协调联动和网络信息化手段应用,百姓办事就地实现应办尽办、接办代办,不跑空、不多跑、不盲跑;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政务体系建设,开展各级包联队伍、包村(嘎查)干部“网格化”便民服务,小到升学、生育、就医等事项,大到各级惠农惠牧政策宣传和兑现落实,事事直通民心处,便民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优化职能,理顺基层体制关系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实行苏木镇职责准入制度,要求旗直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给苏木镇,确需下放的,由旗直部门(苏木镇)申请,经过旗委政府审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相关经费一并下放到苏木镇,有效规范苏木镇职能职责、理顺条块关系、减轻基层负担。二是理顺职责关系。深度梳理旗职能部门和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以及苏木镇职责任务清单,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共221项、苏木镇职责任务清单共152项,通过梳理,旗镇两级主体责任、配合责任、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有效推动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问责。三是赋能提质增效。以上级赋权清单指导目录为基础,组织开展旗级行政权力下放工作,全旗12个部门共下放到各苏木镇行政权力97项,签订权力下放责任书,组织全旗各苏木镇行政审批处罚工作人员,围绕承接权力事项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基层治理取得实效

编制倾斜,保障基层治理刚需

    一是编制资源优先倾斜。将有限编制资源优先向各苏木镇基层一线倾斜使用,2023年,拿出35名行政事业编制用于基层公务员招录、事业人才引进招聘。是建立暖心服务通道。在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时,设置前置服务通道,在人才引进、用编计划、入编办理、调配优化等方面,简化办理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全程跟办指导,实施“一对一”连线、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措施。三是活化编制使用效益。实施基层编制资源“三优先三保障”措施,即优先保障民生领域、优先保障各类人才合理流动、优先保障机构改革,各苏木镇之间动态微调行政事业编制,强化基层机构编制的适应性,构建适应基层有序发展用编格局。

撰稿:杨  飞

审核:李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