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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5次会议召开

       9月22日,市政协副主席、旗委书记、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金广军在党政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杭锦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5次会议,旗领导贾玉宝、周永强、杨峰出席会议,编委会其他成员参加会议,旗委办、旗委组织部、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了《中共杭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杭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讨论了旗委编委会、旗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事宜、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及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名称调整事宜。


      金广军强调,要坚持深学笃行,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全旗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在细化举措上见真章,在落实落地上求实效,有效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要聚焦关键重点,着力推动各领域改革走深走实。此次机构改革中,内蒙古自治区被列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域试点省份,作为自治区所属旗县,我们有责任、有使命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制约发展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紧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稳妥审慎推进,将事业单位改革、园区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等各领域改革统筹起来谋划,把各领域改革同党政机构改革、苏木镇改革统筹起来考虑,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任务落实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认真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当前亟待推进的改革任务,着力强化党政机构改革、苏木镇改革后续督查,一件接着一件办,慎终如始把工作做好,持续巩固改革成果,以深化机构改革新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好各机构人员的职能作用。旗委办、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围绕改革部署,协同配合,做精做细各项工作,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涉改单位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到理解深、消化透、执行好,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金广军强调,深化机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着力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向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