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杭锦旗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织召开2020年第1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及全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2020年第1次会议精神,解读自治区《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讨论并审定《杭锦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旗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杨峰出席会议并讲话,旗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坚决有力、科学有效、扎实有序完成好全旗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要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要切实负起牵头实施的主体责任,坚持改革原则,把准改革方向,将精简机构、理顺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运用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编制优化工作成果,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举措,确保改革始终沿正确方向推进;协调小组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制定改革方案,注重政策衔接配套,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改革精神理解深、把部署要求消化透、把落实举措执行好,凝聚工作合力,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