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安排部署,经办全体干部推荐、投票评选,雷丽英同志被评选为我办2019年度“清风干部”,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月20日至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区编办综合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0477-859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