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一是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围绕“三四四”目标任务、服务全旗发展大局,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巩固各项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科学配置职能,精干设置机构,统筹使用各类机构编制资源。聚焦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及时调整机构编制相关事项,确保关键领域和重点工作的机构编制需求得到满足。二是强化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系统专人专管制度,加强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机构编制增加和减少台账,细化为招录新增、调动增加减少、退休减少、辞职减少等小台账,及时跟踪了解用编情况和用编需求,为编制精准投放提供数据支撑。
细化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利用大数据创新管理。引入大数据技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数据的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集约化。通过对机构编制相关数据的挖掘与分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评估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周转编制管理。针对特定领域或项目的人才需求,建立人才周转编制“周转池”,实行“总量控制、单列管理、专编专用、动态调整、循环使用”。通过周转编制的有效管理,为实施人才强旗战略提供编制保障,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的发展。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一是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持不定期对旗直部门单位和苏木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措施得力,效果明显。通过人员编制清查和违规行为处罚,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确保机构编制制度要求执行到位。二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
供 稿:吕 云
编 辑:韩庆源
校 审:李 波
审 核:曹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