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创新管理,释放编制活力。积极开展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备案工作,对全旗可在总量范围内自行调剂人员编制和机构领导职数单位的具体分配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二是强化预审机制,增强纪律意识。与组织人社部门建立了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数用前预审联动机制,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职数,组织人社部门不开展后续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了未经职数审核自行配备科级干部的现象。
三是强化内部挖潜,盘活编制存量。对长期空编的机构和职能弱化的机构,及时核减收回编制,纳入统筹使用;对职能加强或新增的机构,充分利用现有人员编制来承担;对确需补充编制的机构,首先在本系统、本单位现有存量编制中调剂解决。
四是强化用编预判,落实编制要求。依托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动态更新、数据准确的优势,建立了空编预判、调剂机制,定期对全旗达龄退休人员产生的空编数进行分析测算,并与其它自然减员而产生的空编数一并纳入动态编制内统筹使用。
撰稿人:李树文 乌审旗编办主任
审核人:张振江 乌审旗编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