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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开展机构改革全面督查评估工作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掌握改革开展情况,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7月6日至13日,由旗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牵头,抽调旗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督查室和旗人社局、国资委、政务服务局等部门成立3个督查评估组,深入全旗6个苏木镇和35个党政部门,开展机构改革全面督查评估工作。


为确保本次督查评估的深入有效开展,旗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把开展督查评估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一环,及时制定了督查评估方案,细化制定了督查评估指标,并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对本地区本单位机构改革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台账,确保将机构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督查评估中,各督查评估组采取实地督查调研的方式进行,在每个苏木镇和旗直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各部门机构改革情况汇报,查阅机构改革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查看整合部门办公用房调整情况。苏木镇重点围绕“机构组建运行、审批服务便民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网格化管理、健全用编用人”等7个方面20项指标进行督查评估,旗直部门重点围绕“机构挂牌运行、领导班子配备、部门职责调整、“三定”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调整和档案移交”等7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督查评估,并与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各督查评估组针对各地各部门改革中存在问题和遇到困难,及时进行政策宣讲,面对面答疑解惑,一对一实地指导,就全面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改革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着力细化工作举措,通过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倒排工期,压实责任,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落细;三是要持续加强协作联动,承接部门要主动对接,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到“扶上马、送一程”,确保各项涉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四是要全面做好改革保障,牵头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各涉改部门要做到改革后部门内部职责上下贯通,衔接顺畅。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评估,有效地帮助各地各部门及时发现了机构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为进一步催化机构改革产生化学反应,促进机构整合、职责化合、人员融合,确保全旗机构改革落地见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撰稿人:乌审旗委编办科员    吴治平

审核人:乌审旗委编办副主任  张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