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今年以来,乌审旗委编办在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用好法治方法上狠下功夫,贯彻“编制就是法制”要求,持续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持续向纵深发展。
学法而明,下好尊法守法“先手棋”。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关键在领导干部,乌审旗委编办积极推动机构编制业务知识纳入旗委中心组学习、常委会学习和编委会学习内容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汇总整理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件材料,形成《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汇编》,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普法机构编制“云课堂”和线下编办干部普法“大讲堂”,举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线上知识测试和线下知识竞赛,进一步在全旗党员干部中筑牢“编制就是法制”理念,营造了机构编制系统学法普法浓厚氛围,全体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明显得到提升。
循法而行,当好制度执行“排头兵”。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乌审旗委编办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乌审旗委编委工作规则,制定出台编办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机构编制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积极研究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优化编制标准支撑,制定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标准等配套机制文件。进一步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在业务统筹、工作程序等方面主动与组织部门衔接,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依法而治,当好法治建设“助推器”。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通过监督检查、问责追责倒逼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地,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对乌审旗政务服务局、乌审旗应急管理局等6个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健全实名制信息数据台账,强化机构编制总量管理,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总量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
撰稿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 谷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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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副主任 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