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乌审旗委书记、旗委编委主任王健主持召开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编委副主任希尼,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马亚栋,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玉峰及旗委编委各委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机构及职能职责调整、使用编制等有关事宜。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及宣传。严格落实“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4个关键环节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机构编制事前评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不断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要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稳定性,加强公安局内设机构规范设置,明确公安派出所职能职责,推动公安警力下沉,进一步补齐基层警力不足短板。进一步理顺政协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政协协商议政实效。要加强编制创新服务人才引育,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围绕我旗“三四四”发展目标,不断健全完善人才政策,拓展人才引育渠道,推进编制向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倾斜。发挥好人才引进导向作用,因地制宜,按需引才,提高编制可持续供给能力,推动编制资源高效转化为人才资源。
撰稿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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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副主任 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