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党组织关心和爱护党员职责,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促进党内和谐,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向心力和凝聚力,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树典型,鼓励先进。每年“七一”期间,对在党建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等方面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努力形成“赶超先进、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第二条 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办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对象包括本单位及互助共建村的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患病党员。在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积极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第三条 建立政治关怀制度。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党费收缴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四条 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中。